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杜马笑着喝啤酒,两人吃大盘鸡,以前上学的时候,他们经常来这里吃,今天萧毅想好好谢谢他,帮自己找到这份工作,提议请他去五星级酒店吃大餐,结果杜马直接选了顿大盘鸡。
“卢舟确实有钱。”杜马说:“不过如果被他欺负了,你也别不吱声,给我姑说就行。”
萧毅感激地点了点头,知道杜马确实把自己当做很好的朋友,两人又倒酒,喝酒,杜马一身西装笔挺,开上百万的车,和萧毅坐在一间脏兮兮的菜馆里吃大盘鸡,萧毅只觉十分好笑。
当年读大学的时候,大家都在学音乐,杜马学的是民族乐,毕业以后出来跟着他爸做生意,也不提以前学生时代对音乐的爱啊,热情啊和理想了。几乎所有的同学都是这样,一毕业,有靠山的找靠山,没靠山的销声匿迹,仿佛过了吃散伙饭的那一夜,就把事情都忘光了。
剩下萧毅,还傻乎乎地在北漂。
杜马又问:“话说回来,你们家卢舟那啥的事,是不是真的?”
萧毅:“哎,肯定不是。”
萧毅知道杜马也觉得卢舟不举的事很好笑,不过萧毅不止一次早上见过卢舟晨勃,卢舟顶多有点心理性的,生理上肯定没问题。
萧毅还是很自觉的,虽然卢舟的事,杜马真有心打听都能问到,但萧毅签了保密协议,能不说还是尽量不说,两人天南地北地聊了一会,毕业已有四年了,萧毅今年二十五,进社会的四年里是王小二过年一年不如一年,混得越来越差,曾经的同学们都成家立业,年薪百万,幸好杜马拉了他一把,人生才有所转机。
“喂。”杜马说:“阿兔,你情况好像不太好啊,怎么了?”
萧毅读书的时候外号叫“萧兔斯基”,典故是来自班上女孩子们看的一本书《时空穿越症候群》,觉得他呆呆的贱样有点像兔斯基,又有人叫他做“大侠”,因为他很喜欢帮助朋友。一个寝室的室友便阿兔阿兔地一直叫到现在。
萧毅叹了口气,说:“老婆回家结婚了,变成别人的老婆了。”
杜马一愣,萧毅便朝他说了前情往事,杜马哎的一声,说:“都是我不好,早知道……”
“别!”萧毅说:“怎么能怪你呢?我感激你还来不及。”
杜马觉得萧毅是因为自己给他介绍了工作才会和女朋友断了联系。但萧毅却无比感激杜马,因为他一个电话,改变了自己的人生,
杜马想了想,说:“以后再找更好的吧。”又问:“你还参加选秀吗?”
“不去了。”萧毅知道杜马岔开了话题,免得心酸,杜马的女朋友也是刚毕业就分了,自从毕业第一年抱着吉他,被最佳男生的海选刷下来后,就对选秀场不再期待。杜马说:“你唱歌是咱们几个里唱得最好的,以前咱们去丽江驻唱的时候,好几次我都以为你要出名了。”
萧毅不好意思地笑笑,说:“可惜最后还是没有,所以,哎。”
杜马是当初乐队的鼓手,和萧毅关系最好,暑假他们去云南体验生活卖唱,萧毅便在出租屋里等杜马艳遇完了回来,两人打着赤膊,挤着睡在一张钢丝床上。一眨眼这么多年过去,萧毅觉得自己还是当年的自己,而杜马已经变得如此风光了。
喝完酒,吃过大盘鸡,两人摇摇晃晃地出来,北京的街头下着纷纷扬扬的小雪,萧毅醉得稀里糊涂的,在路灯下站了一会,手机响了,萧毅正在吐,杜马便帮他接了电话。
卢舟不耐烦的声音说:“在哪里!几点了都!”
杜马也有点喝醉了,摇摇晃晃地说:“啊,卢男神!你好你好!我是他的室友杜马,和他住一起的,这样的,他喝醉了,还有一会,我叫人送他回去……”
卢舟道:“你是他室友?!和他住一起?!那我是谁啊!!你们在什么地方?”
“在鲍家街。”杜马说:“离你们那儿不太远……”
电话挂了。
萧毅接过杜马的水,喝了口。
两人站在小雪飘飞的街头,萧毅戳戳杜马的肩膀,说:“你……不该甩了我干妹,你说……这些年……找到比她更好了的吗?”
杜马毕业后的四年里也是一直想着前任,换了好几个女朋友,只有当年读书的时候认识的小迪是最好的,永远忘不掉。
“作。”萧毅苦笑道:“下一个更好,都是白瞎,第一个才是最好,只是年少轻狂……啊啊啊——”
萧毅有点发疯,喊了几声,杜马靠在路灯旁,忽然动情地唱了起来。
“我的爱穿越天际……”杜马朗声唱道。
“我的爱川流不息……”萧毅双手一分,朝着飘雪的夜空朗声唱道。
杜马转过身,朝着萧毅唱道:“哦爱人呐——”
“我的爱人,何时能与你再相遇——”萧毅虽然喝醉酒,歌声却震撼了周围的路人,他和杜马都浸淫声乐多年,两个二十来岁的大男孩一开唱,登时无拘无束,在街头开起了个人演唱会。
“纵使流年飞逝,芳华老去——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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