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统一的白衬衫和牛仔喇叭裤,发型倒是各不相同,有的扎着麻花辫,有的是齐肩短发,更有甚者还涂了口红。总之,一个比一个漂亮。
余彤眼前一亮,这简直就是她的目标客户啊!
“你就是余彤?我听林青提过你,你卖的裙子真漂亮,我相中很久了,快,拿出来看看吧。”
“对啊对啊,有啥新款式没?我想好好挑挑,明天要去见我未婚夫呢。”
“啧,又去见你未婚夫?天天都见面,也不觉得腻?”
“她能腻?她和未婚夫分开一小时都会如隔三秋呢!”
被怼的女生面红耳赤,也不好意思怼回去。
毕竟她和她的未婚夫……是真的挺腻歪,只不过不会当着大家的面做什么过分的事而已。
余彤看着眼前的景象,忽然有了种大家都在享受生活的感觉。
虽然这个年代说这种话不好,但余彤也确实更喜欢这样的生活。
她微微笑了笑,将包里的衣服一一拿出来,“我都放在床上,你们挑挑吧,随便挑,我便宜卖给你们,都是林青的朋友嘛。”
“那感情好。”
余彤衣服拿到最后,还剩几件白色衬衫,衬衫都是她自己画的,她想了想,又收了回去。
第69章
余彤在每件衬衫上都画了红色的花,大花,后世有一段时间十分流行这种花。当然,人家是刺绣,余彤不会刺绣,只能动手画了。
她原本只是随便画画,练习练习罢了,因为拿衣服的时候太匆忙,才不小心一起塞进包里。她不想把这种穿不了几次的衣服卖给林青的朋友,虽然有“艺术价值”,但实在不耐穿。
有点坑人。
然而不等余彤完全收回去,一个眼尖的女生手疾眼快抢走,“哇,这衬衫上还有花呢!这花真好看,好精致,是咋弄上去的啊?”
余彤被夸得有点不好意思,她解释道:“这个是我画上去的,不是卖的,这种衣服用水洗洗画就会染了。”
“可是……”女生恋恋不舍,“真的很好看啊,我只穿过白衬衫,还没穿过这种呢。”
孙玉英正兴致勃勃地挑连衣裙,听到女生的话,白了她一眼,“你钱还够吗?这个月的工资都快花完了吧,省省吧,别再被你爸骂了。”
女生正是先前说要去见未婚夫的女生,她在粮油店工作,工作很不错,只不过因为家里比较富裕,习惯过好生活了,她工作这段时间也没能攒下钱,为此被父亲骂了好几次。
说她都是要结婚的人了,还大手大脚不知道珍惜。
女生叹口气:“唉,你说的对,我还是挑个连衣裙吧,这种衣服不经穿……”
放下之后,还一步三回头地看。
余彤歪头看了半晌,在女生即将完全放弃时,忽然开口道:“你明天是要去见未婚夫吧?那就穿着这件去吧,配上牛仔裤,肯定很好看。不过我是刚进城的,不太确定能不能在城里穿这种带花的。”
在余彤的心目中,这个年代的各种规则可都是很严格的。
女生叹息着摇头:“玉英说的对,我马上就结婚了,不能再任性了。还是买一件耐穿的连衣裙吧,穿着去都一样的。”
“没关系,”余彤微笑道,“这件衣服借给你好了,反正我只是练练手,花早晚会掉光,还不如趁着没掉的时候让你穿着美一美。”
女生眼前一亮:“真的可以吗?”
余彤点头。
说起来她真不是一个称职的生意人,一想到对方是林青的朋友,加上她又是真心实意喜欢余彤的衣服,余彤就忍不住白莲心泛滥了。不过这其实也没什么,反正这件衣服成本并不高,就是她画画时,消耗的时间多了点,
借给女生,全当交个朋友了,反正女人每个季节都缺衣服,还怕日后没得赚吗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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